快报讯(通讯员 卞星宇 记者 毛晓华)泰州市民孙某骑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回家时迷了路,于是报警求助,称自己酒喝多了找不着家。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民警到场后对孙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97.6mg/100ml。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喂,是110吗?我开到一个地方,我不认识家了。”“你有没有喝酒?”“喝了点酒。”“你在那里不要离开,我们稍后就到。”……2019年10月18日晚,孙某和亲戚在饭店吃晚饭,席间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啤酒,晚饭结束后他一个人骑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到浴室洗澡休息,大概到晚上10点半从浴室出来,继续骑摩托车准备回家。结果把方向弄错了,行驶至泰州医药高新区三新路口处迷了路,于是拨打110求助。
民警到场后对孙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鉴定,孙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97.6mg/100ml。
4月10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被告人孙某陈述,知道醉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但自以为开得不远没事,现在十分后悔。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