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广东东莞,3个月女婴在小区被高空抛落苹果砸伤,被鉴定为重伤二级,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2020年3月31日,法院在线宣判,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
@啾啾小赵:对“高空坠物”必须严惩。去年有一天,我推着一岁的儿子在小区楼下散步,突然面前掉下来一个大玩具车,砸得粉碎,距离我们母子只有一米的距离!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很后怕!
@我在天涯啊:185万不足以维持一生啊。
@Que:高空抛物“入刑”吧,不需要更多的案例了。
@2020要欧要瘦的小杨同学: 希望可以把高空抛物这些事情列入教材。
@小郭爱击球:女婴本来可以健康长大的。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好难过。
@仙猪最发达:上次我在街上,旁边小区楼上掉下来俩花盆,生生砸在我前面一米的位置,然后那个花盆前面还有一个男生……如果他晚走一米或者我快走一米我俩就死了。这种情况下能体谅上面的人不是故意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