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是董某27岁生日,一起工作的小伙伴们相约为他庆生,酒足饭饱后回家,女朋友电话中告诫他喝了酒要找代驾,千万不要开车。但董某心想到住处路途不远,加之自己感觉良好,就驾车回宿舍。
当车行驶到泰州泰兴市区济川路与334省道交叉口时,遇到了正在开展酒驾整治的交警大队民警,经现场测试,董某呼气酒精含量138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得知结果的董某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我真混账,没听女朋友劝,不该酒后开车。”
因董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泰兴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叶玮 全智 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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