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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男子非法行医获刑6个月

  沈某在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的情况下,仍然给他人诊疗,不久之后对方死亡。近日,常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沈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沈某曾持有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因故被注销。2010年3月、2013年11月,先后两次因无照进行诊疗活动,被常州市原戚墅堰区卫生局查处并处以行政处罚。

  2018年6月,沈某在明知自己无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仍在武进区某小区内为受害人于某开展诊疗活动。于某患有疱疹,沈某带着药去于某家给其诊疗。同月下旬,于某死亡。经鉴定,于某符合在原有心脏、肝脏疾病的基础上,因感染致多脏器衰竭死亡,但非法行医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

  案发后,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2019年1月,沈某与于某妻子达成协议,一次性补偿1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沈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事实,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常鑫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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