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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物业费收费办法4月1日起施行

  3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将从4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六部分共46条,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法律依据、概念界定,以及停车收费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问题,《办法》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值得关注的是,减免期限最长24个月且打折期不可中断。优惠仅针对物业公共服务费,不包括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维护费。

  此外,相关部门表示:《办法》实施前,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办法》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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