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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江苏进一步细化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
在本地正式开学日期前至少一周进行验收评估,合格的方可如期开学

  快报讯(记者 舒越)3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为扎实细致做好开学各项准备,省教育厅发布就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有关事项。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充分利用学生返校开学前的窗口期,进一步细化本校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未被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

  原则上中小学开学工作方案应包括:学生返校开学前各项工作准备(尤其要重视线上教学开展及效果)、以班级为单元的学生返校错峰报到名册(和学生学籍信息对应的电子版)、学生返校开学当日各项工作流程(报到流程、疫情防控流程、后勤保障流程等)、学生返校开学后各项工作安排及疫情应急预案、校园周边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等,坚决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坚决阻止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各地要依据学校已经报批的开学工作方案,组织由教育、疾控、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的验收评估组,在本地正式开学日期前至少一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的学校可如期开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须及时整改,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省教育厅将在各地验收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校适时进行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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