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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400克牛腱2元,下完单商家说标错了

  市场监管部门:商家不能以标错等理由拒绝发货

  3月11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口罩、食品等领域。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有商家竟在外卖平台上高价卖口罩。而有商家后台操作失误标错价格,出现“超低价”。400克牛腱只卖2元,消费者下单后,店家却拒绝发货。

  2020年1月7日,消费者苏先生在某App网购时,看到一家超市出售的牛腱400克只需要2元。作为正规超市的牛肉,质量比较让人放心,正好临近春节。因此,他下订单,买了2000多元牛腱。

  然而去取货时,超市却表示,下单的商品没有了,让他取消所有订单。苏先生特地从浦口赶到鼓楼来取货,超市却没有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案,于是他投诉到12315。

  经调查,超市方承认,是App后台操作失误,导致价格显示异常,牛腱销售价格系标示错误。 苏先生则要求超市给予合理的处理方案或者按照原订单发货。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细心协调,超市方对此次事件表示了歉意,愿意赔偿800元,苏先生也表示满意。

  实际上,随着网购越来越普及,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网站后台操作失误,商家不肯发货或者有意推迟发货时间的例子很多。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网购不乏“超低价 ”等促销活动,因此不能仅以价格明显低于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判断合同成立的合法性。网络经营者应对其发布的商品要约信息负责,不能随意以标价错误等理由拒绝履行发货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现代快报+/ZAKER 南京记者 徐岑 通讯员 谢刚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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