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3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等三部门于3月9日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据测算,共惠及南京近16万户参保单位,预计减免社会保险费超过130亿元。
据了解,南京分单位、分险种、分期限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免、减、缓三类。
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减: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各类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企业如何划型?如果企业对本单位的划型有异议怎么办?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市社保中心依据市统计部门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的大型企业名单、省社保中心提供的参加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名单,以及民政部门提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单,分类实施减免政策。减免政策执行期间,新成立企业应按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企业类型按照参保人数指标确定。
对企业类型划分提出疑义、企业类型难以确定的单位,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下载填写《企业划型异议申请表》,向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市社保中心汇总后,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社保中心等部门、单位共同认定或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