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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同一天同一地点,夫妻俩都跟人撞车
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也相同:路口不减速

  快报讯(通讯员 赵卫军 记者 毛晓华)近日,泰州姜堰发生件奇葩事,夫妻两人在同一天同一地点分别开车撞上了电动车,而事故原因都是路口不减速导致,两起事故如出一辙,就像是复制一般。

  3月7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姜堰交警接到报警,城区孔园新村45号楼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员是位年轻女子,发生事故时白色轿车由北向南,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时发生了碰撞,骑电动车女子受伤。民警初步判断,事故是驾驶员在路口疏于观察不减速导致。

  当天下午4点左右,姜堰交警又接到110指令,称城区孔园新村45号楼路口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还是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次驾驶员是位年轻男子,肇事车也是一辆白色轿车,发生事故时同样是轿车由北向南,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时发生了碰撞,受伤的也是位女子。据民警初步判断,事故也是驾驶员在路口疏于观察不减速导致。

  民警进一步询问时发现,当天下午驾驶汽车的男子和上午开汽车的女子是一对夫妻,也就是说两人分别开车在同一地点撞了人,而且两起事故简直如出一辙。民警坦言自己工作10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目前,交警已经对夫妻俩的两辆白色轿车暂扣,事故具体原因及事故双方责任认定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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