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因犯罪嫌疑人刘某伪造胜利建设有限公司(化名)印章,致使该公司无故陷入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为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启动涉企案件办理机制,仅用三天时间就审结该案。
2015年6月,位于启东的某建设有限公司老板赵某收到湖北省宜昌市某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要求该公司偿还其“宜昌分公司”的债务共计38万元。赵某赶到湖北宜昌后才发现,这个“宜昌分公司”居然是伪造自己公司公章以及父亲的签名注册运行的,该公司相关材料都是伪造的,就赶紧报了警。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警方在他的办公地点搜查到涉案公司印章3枚,经鉴定这些印章均系伪造。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接到该案件之后,迅速启动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开辟涉民企案件“绿色通道”,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情况下三日内将案件审结,提起公诉。后刘某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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