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如期举行,房产问题仍然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活动现场,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成、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思仲,就市民提出的房产问题,做了细心解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季雨 邓雯婷 顾元森
父母留下两套房,被哥哥姐姐“霸占”着
活动咨询现场,尤女士就是为了两套房产继承一事而来。尤女士一家有6个兄弟姐妹,她最小。早年,尤女士父母在南京鼓楼区购置了两套房产。当时,哥哥、姐姐相继成婚,只有大姐一直没有出嫁,家人们一起商量,其中一套房产,户主为老两口;另外一套房产,户主定为父亲和大姐。
之后,父母曾公开向子女表示,这是为了给大姐一个保障,等他们百年之后,房产还是由六个子女平分。
2018年,两位老人相继离世,大姐和两个哥哥以及另外两个姐姐“霸占”了两套房产。尤女士多次和哥哥姐姐交涉,可是哥哥姐姐们态度坚决,现在双方关系已经恶化到“老死不相往来”了。
本来尤女士一家觉得吃点亏就算了,但是今年她身体恶化、腿脚不便,想将自己6楼的房产变卖,换一套1楼的房产。买房还差一点钱,父母的两套房产成了她最后的“指望”。
能不能通过诉讼要回属于自己部分的遗产份额?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成表示,作为子女,尤女士有权利通过诉讼取得自己应得的遗产,其中一套房子,因为房产证上是二老的名字,尤女士可以分得六分之一;但另一套房产分割则比较麻烦,因为房产证上还有大姐的名字。遇到这种情况,叶成认为,尤女士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大姐只是名义登记人,父母是产权实际所有人。如果搜集不到证据,尤女士只能分得父亲所有份额的六分之一,即整个房产的十二分之一份额。
两个哥哥把父母房子卖掉,钱也分了
张阿姨和妹妹来到活动现场,她说,两个哥哥把父母的房子卖掉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阿姨说,父母共生育了5个子女,三男两女。因为父母重男轻女,对她和妹妹不如对三个哥哥好。张阿姨一个哥哥和她们姐妹俩关系很好,因此父母不是很喜欢这个儿子。几年前,老两口在买房的时候,加了老太太和两个哥哥的名字。没想到,父亲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两个哥哥就把房子卖了,钱两人分掉了。
“我母亲是有老年痴呆的,两个哥哥带着她去卖房,这样的合同是不是无效?我们姐妹俩是不是可以起诉母亲、两个哥哥和买房人?”张阿姨询问。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思仲表示,合同并不因张阿姨母亲患有老年痴呆而无效。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由于房屋已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此目前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购房人。就该案而言,父亲没有留下遗嘱,5个子女应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属于他们的遗产。张阿姨和妹妹可以起诉两个哥哥,就属于父亲份额的那部分卖房款,要求分割。(文中人物除律师外为化姓)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2月9日上午9:30~11:30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7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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