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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禁区放爆竹,女子被罚400元

 1月1日早上7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明珠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胡女士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其他居民发生争执,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查清事实后,派出所依法给予胡女士罚款400元的处罚。

  经调查,胡女士当天早上6点40左右在自家门口燃放了一根小爆竹,后邻居过来提醒其所居住的地方属于禁放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胡女士不但没有听劝阻反而回家又拿了一根小爆竹燃放。王露 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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