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见习记者 周逸 记者王静)临近2019年年底,各家企业都在冲业绩的同时,监管部门也不甘示弱,一口气开出了2019年的最后30张罚单。2019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短短3天时间里,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苏、锡、常、镇银保监分局密集开具了30张行政处罚罚单。据现代快报记者统计,本轮共有7家银行和6家保险公司受到处罚,罚没金额共计817.1902万元。
在这13家机构当中,浙商银行以95.1194万元的罚没金额居于“榜首”。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浙商银行因“以不当方式吸收存款”,被无锡监管分局开具3张罚单,没收违法所得29.1194万元,并处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84.1194万元,两位管理人员均被罚款5.5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违规揽储行为在本批处罚中被多次提及。除了浙商银行,还有两家银行分别因“以贷转存虚增存款”和“存在存贷挂钩,个人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被罚款40万元和70万元。
早在2018年6月,银保监会就曾下发《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不得采取七种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包括返利吸存、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以贷开票吸存、过理财产品倒存以及同业业务倒存。
自通知落地以来,违规揽储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银行机构“铤而走险”。据现代快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19年也有多家银行机构因违规揽储而收到银保监会的罚单,而年底是该违规行为的高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