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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冒用母亲身份送外卖,上岗5天出车祸

  在江苏某高校读大二的小陆,想利用假期时间兼职送外卖来赚钱,但当时他还没成年,便冒用了自己妈妈的信息。没想到在送餐路上,小陆发生了事故,被认定为全责。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据介绍,小陆是江苏某高校大二学生,暑假期间经人介绍到启东市恒大区域送餐。小陆未满18周岁,不能在App上注册成为外卖骑手,便冒用母亲的身份证注册。某外卖平台区域送餐负责人顾某在明知小陆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仍雇佣其送餐。

  入职5天后,小陆在送餐路上与同向在前步行的茅某发生碰撞,经公安部门认定,小陆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茅某构成十级伤残。案件审理过程中,启东法院依法追加小陆父亲、顾某为案件被告。

  法院审理认为,小陆与顾某之间形成劳务(雇佣)关系,顾某在小陆使用其母亲身份信息注册骑手后未尽到制止、提醒、监督的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情形。

  最终,法院认定顾某承担60%责任,小陆承担40%责任,共同赔偿茅某交通事故损失123349.35元。因小陆在事故发生时是未成年人,小陆父亲当对小陆的侵权行为给茅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严君臣 连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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