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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偷倒建筑垃圾,6人被行政拘留

  近日,无锡市公安和洛社城管中队联合执法,破获一起偷倒建筑垃圾并损坏公共设施的案件。6名涉案人员中4人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其余两人将面临行政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当天洛社城管队员在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南大道、永辉路段,发现路边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仔细查看发现,共有9处建筑垃圾堆,部分建筑垃圾被堆放在绿化带上,造成绿化带内绿植、灌木严重损毁。“这些建筑垃圾里面有建筑所用的防护网、手套和油漆桶。根据现场一张工地的名称图,我们发现这些建筑垃圾是从别的地方偷倒过来的。”洛社城管中队王允华告诉记者。

  由于案情较为严重,洛社城管中队立即上报无锡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经公交分局执法一大队刑警大队侦查,多日走访及视频追踪,锁定了杨某等6名违法嫌疑人。经进一步调查,违法嫌疑人杨某承认以低价承揽了梁溪区某一在建楼盘的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并在深夜伙同其他5人分别驾驶农用车将70余车建筑垃圾偷倒至洛南大道、永辉路段绿化带内及周边地区。

  洛社城管中队姚化新介绍,根据国务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无锡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办理相关消纳许可证,获得批准后留有资质的企业处置,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到指定的消纳点。

  通过城管、公安联合执法,该案件被迅速侦破,并依法对其中4人杨某、付某、冉某、孙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对朱某、张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涉事建筑单位相应移交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高艺 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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