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宜兴市全天候禁放区域为:东至范蠡大道、南至宜兴高铁站前大道、西至104国道和342省道、北至庆源大道,该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办法》中还提到,未列入禁放区的下列重点部位禁止燃放:党政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铁路安全保护区以及油气电、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监所等场所;商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依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放的重点时段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中考、高考期间;市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据了解,为确保禁放办法真正落到实处,宜兴市政府决定从11月30日起到明年元宵节,在全市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攻坚,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在起至12月下旬为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上旬为专项整治、查处违规阶段;2020年2月中旬以后为落实长效管理阶段。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