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宋某龙被诉,法院依法向其送达文书材料,但在电话沟通中,宋某龙胡搅蛮缠,并多次辱骂法院工作人员。11月26日,因辱骂司法工作人员这一违法行为,宋某龙受到司法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9月,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依法受理原告姜某某诉被告宋某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在多次送达应诉材料及传票未成功后,书记员陈某某于10月25日电话联系宋某龙。宋某龙先是说“没空”出庭,最后同意在答辩期结束后按照传票时间出庭应诉。因宋某龙未签收传票,书记员于11月5日再次与宋某龙联系,告知其拒不签收将采取公告形式开庭。此时宋某龙突然激动起来,不停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六次劝其不要骂人,并告知其部门和姓名,希望其配合法院工作,宋某龙仍态度嚣张拒不配合。
11月26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春花、法官助理王晓龙,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曹陈伟、政委陆海锋、法警张新一行前往宋某龙家中。宋某龙不在家,其妻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法官便依法采取留置送达。其后,启东法院干警找到宋某龙带回法院,宣读拘留决定,送交启东市拘留所执行。严君臣 倪栋威 顾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