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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弟媳妇打伤大姑姐遭索赔20万
  刘波(左二)在主持调解
  通讯员供图

  检察长三次登门调解,促成两人握手言和

  邻里、亲朋之间因琐事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案子虽小,但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社会和谐。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总结出不少经验,成立了轻伤害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类似案件的和解成功率高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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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21日,赣榆区公安局提请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这是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被害人王某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大姑姐和弟媳妇的关系。双方因为房屋问题发生厮打,造成王某某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讯问中,王某认罪悔罪,并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赔偿大姑姐损失,但家里最多能拿出3万元赔偿。而王某某因两家以前就存在一些矛盾,对调解工作并不积极。第一次登门调解无功而返。

  “这个案件本可以依法逮捕了事,但这样很可能会激化矛盾,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王某无前科,也认罪悔罪,因此该案最好能和解。”虽然无功而返,但承办此案的检察长刘波没有放弃。他与当地政府、村委联系,邀请当地干部和民警一起登门。经过调解促和,王某某将20万元赔偿金降至5万元,并对王某表示谅解,但要求一次性支付赔偿金。调解再次搁浅。

  王某手头只有3万元,案件马上就到期了,怎么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凑齐5万元呢?刘波详细了解、认真分析了王某某的状况,决定带上该院的“金牌调解员”王建国第三次登门。

  “毕竟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呢!”终于,王某某被感动了,同意分期付款。3月27日早上,双方当事人来到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王某当场道歉,并将赔偿款交到大姑姐手中。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提升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轻伤害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由1名资深检察官带领2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专门办理轻伤害刑事案件。2019年,该院又成立了由4名院领导加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检察长办案组,参与轻伤害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了轻伤害案件专业化办案力量。

  截至目前,该院共促成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157件365人,调解成功率达97%。今年10月底,该院的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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