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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九旬老翁与人争执 次日猝死
女邻居被怀疑是凶手三年

  警方侦查后,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两户人家因一棵树产生纠纷并撕打。次日,参与争斗的九旬老人猝死在医院。家属认为发生纠纷时,对方一名女子曾夺走老人拐杖,觉得她是“凶手”,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日前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警方侦查后,检方以证据不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谢喜卓

  2016年7月17日午饭后,南京市江宁区的李梅家的亲友,准备开车离开,发现门口有棵野树碍事。李梅等人回家拿上器具,准备将树枝砍断。这时,邻居袁老汉一家冲了过来,不让砍。两家人发生争执,最后动起了手,年过九旬的袁老汉也拄着拐杖加入了争斗。混乱中袁老汉没有站稳,坐倒在地。李梅反身将拐杖夺去,扔到边上。

  后来,周围的村民们闻讯前来劝架,将两家人拉开。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并让他们各自去医院检查伤势。据了解,两家人当日检查后,均无大碍,只有袁老汉的头部、腿部等位置有些擦伤。原本以为纠纷会就此结束,可没想到第二天竟发生了意外。

  原来,袁老汉第二天一早起床时觉得胸闷难受,就告诉儿子袁某,袁某并未当回事,便去干活了。到了中午,袁老汉再次告诉儿子自己身体不适。午饭后,袁某将父亲带到医院检查,没想到老人在检查期间突发疾病,在医院去世。

  袁家人认为老人的死因,与李梅脱不了干系,他们跑到李梅家里“讨说法”,随后来到派出所报案。

  问题是,袁老汉身上的伤,是李梅导致的吗?民警立即询问了事发当天所有在场人员,可大家光顾着吵架、撕打,都没有注意到袁老汉身上的多处擦伤是何人所为。经过调查后,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李梅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了,可到了2018年,她被袁家告上法庭,索要民事赔偿。江宁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梅承担30%责任,判处她赔偿10万元。同时,袁家还向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追究李梅的刑事责任。检方在收到申诉后要求警方立案侦查。接到通知,警方再次对李梅进行侦查,最后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案卷移交检方。

  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是李梅的辩护律师,他在案卷中找到了袁老汉的尸检报告。徐应超结合死者尸检报告谈了自己的意见。首先,并无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袁老汉身上的多处软组织损伤是李梅所为,这些伤痕的形成原因无法确定;其次,李梅主观上没有加害或致伤老人的伤害故意或过失;她在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殴打等伤害行为。另外,袁老汉是猝死,早上就发现身体不适,其家人耽误病情、时间过长等因素不能排除。综上所述,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应当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不构成犯罪。

  徐应超向江宁检察院表达了他的观点。检方认为案卷材料中的证据不足,两次退回给警方要求补充侦查,最终于近日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至此,被怀疑了三年的李梅终于摆脱了嫌疑。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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