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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法律+情诗,这些大学生这样表白
  大学生创作的法律情诗 学校供图

  快报讯(实习生 陈志豪 记者 舒越)“想以不变的格式条款对你负责,未来,愿与你共有……”当枯燥的法律条款和浪漫的诗歌结合,会产生怎样的化学反应?近日,第五届法律情诗大赛在南京财经大学举行,来自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森林警官学院等学校的学生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融入情话创作中,向爱的人或物表白。

  “两颗心渐渐成为相邻关系,想与你心头的浪漫一同沉溺,我把它交给你,任由你占有收益,排除一切第三人的善意,因为我的偏爱是对你的无因管理。倘若有一天,汉谟拉比法典宣称的公平失去了意义,正义女神忒弥斯手中的利剑不再具有强制力,我的不可抗力依旧是你,这便是我存在的法理。”这是南财法学1801班的王慕屈创作的情诗。讲起创作的过程,王慕屈笑着说,很有趣,不仅可以巩固已学的法律知识,还能激发自己的联想力和创造力,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没想到我也会有这么浪漫的一面。”

  “法律情诗不仅体现了法学院的专业特色,也体现了我们法律人严谨之外的温情。”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李敏说,希望通过这个形式,让学生学会从法律角度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吸引更多的人走近法律、了解法律,进一步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加强法律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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