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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两部门共建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气象局还将联合发布空气污染预警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气象局联合签署《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双方确定在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为守护“江苏蓝”,合作协议提出,建立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干预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措施,缓解全省大气污染状况。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将联合发布空气污染预警预报信息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气象条件密不可分。2012年,原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大气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太湖蓝藻监测监控等工作开展通力合作。据悉,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合作范围、扩大合作领域,推动合作的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将更加全面和准确地服务公众。

  天气预报是帮助大家决定第二天添衣减衣、是否带雨具的必备参考。至于要不要戴口罩,则要另外查看环境部门的空气质量预报。

  很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气象局将联合发布空气污染预警预报信息。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合作协议中明确,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气象台将充分利用双方已有的电视、报纸、广播、网站以及新媒体等发布渠道,联合发布空气污染预警预报信息,提出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为社会安全以及公众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优质服务。据悉,两家同时发布,既扩大了传播面,又提高了公众认可度。

  逐步建立未来7天精细化预报

  目前,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只有2-3天,合作协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逐步建立未来7天精细化预报、10-15天潜势预报和月、季趋势预测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建立分时段、分区域、多因子气象与环境质量要素等预报业务。

  水质水情预报也是此次合作的重要内容。合作协议提出,将开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预报和极端条件下的水质水情预报,逐步建立长江流域月度水质趋势预测、极端条件水质趋势预测的水环境质量预报体系。记者了解到,未来如果长江江苏段等遇到较大降雨或极端恶劣天气,都会提前采取措施。此外,还将加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合作,联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大气污染反演等遥感监测。

  建立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干预机制

  每当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环保应急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都会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争分夺秒地对现场水、空气等进行采样分析,尽快向专家组和现场指挥团队提供监测数据。

  协议约定,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气象局积极支持各自按照法定职能要求开展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比如气象提供风速风向等精准气象资料,便于生态环境部门精准监控重点区域和监测空气质量数据,开展梯度监测,明确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及时妥善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周边群众健康。

  此外,合作协议提出建立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干预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措施,缓解全省大气污染状况。比如夏季臭氧浓度居高不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气象部门对产生臭氧的条件进行干预,实现精准治污、有效管控。据悉,这也是生态环境监控能力和管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江苏将组建环境监测的“最强大脑”

  合作协议提出,双方将共同搭建“四网一平台”,即空气质量监测网、气象要素观测网、激光雷达观测网、卫星遥感监测网以及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双方支持并积极协调所属部门(单位)在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业务、技术研究及交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很快,江苏将建成环境监测的“最强大脑”。

  除了加强业务交流,科研开发合作也要密切跟进。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气象局都有专家库,省生态环境厅在污染源监测方面有大量资料,省气象局利用气象卫星,在大气、生态评估等很多方面也有观测资料,通过强化交流合作,推动双方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合作协议提出,将定期组织双方业务人员开展交流培训,共享合作成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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