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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阳台上棉被着火,楼上11名业主成被告

  今年3月,常州刘某家中阳台上晾晒的被子突然着火,但楼上无人出来担责。无奈之下,刘某将9楼以上的7户业主共11名被告一起诉至法院。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今年3月12日下午,家住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某居民楼902室的刘某家阳台上晾晒的两床棉被忽然起火,虽然刘某夫妇发现后立即抢救,但眼看着火越烧越旺根本来不及扑灭,掉落的火芯子将楼下302住户阳台外晒的棉被也一起点着并烧毁。扑救过程中,刘某妻子田某身上衣物被烧坏,并造成部分皮肤烧伤。幸好消防车及时赶到,才避免了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害。

  火灾过后,经消防事故分析:这次起火原因,为外来火种引发。但当地派出所出警调查走访做笔录时,楼上没有一人站出来承担事故责任。刘某夫妇不仅自己身心和财产受到损伤,还承担了楼下302住户的损失费用1000元。

  无奈,刘某夫妇一纸诉状将9楼以上的7户业主共11名被告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其财产损失1000元。经过调解,被告业主一致同意共同支付原告1000元损失费。随后,原告方对案件进行了撤诉。王芳 朱金芳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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