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的高女士遇到闹心事,她2017年在某楼盘内部认购了一套位于33层的房屋,但发现近期封顶的楼房只有31层。她为这套不存在的“空气房”维权至今,房款和房屋都无着落。目前,这个楼盘共有190余套违规预售房产生纠纷。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卖房,但未批先售行为屡禁不绝,消费者维权困难,深陷钱房两空的境地。
@collectorsunny:这不会是楼层限高了吧?
@陆隨谋:谁来监管?
@Remark1855:公然违法。
@鬼谷子珍藏阁:这是叫预售楼盘吗?
@鹰:该取消预售制。
@九两:这都要不回来钱吗?
@尖峰山下的小小书童:这都维权难?
@新号:开发商把责任推得干净呢。
@美食王子:如此诈骗,相关部门应该保护受害者,追回钱款。为啥偏偏钱房两空?
@仲光明律师:《房屋认购协议》约定的内容简单,与购房合同不同,前者开发商违约最多只能拿回购房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救济条款;后者如果违约才有违约金等救济条款。国家还是应加强对预售房行为的监管,购房者也应小心谨慎,即使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也可能存在项目烂尾,携款潜逃的风险。
@漠漠竹竹:我们老师跟我们讲,买房,汇钱要给开发商汇,合同要和开发商签。受害者的维权路好难啊,是只能和销售公司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