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院的笔迹鉴定意见,法院终于还我一个清白了!”申诉人陈某对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表示感谢。2018年1月,陈某发现自己的工资未能如期发放,多方咨询后才得知账户被广陵法院以涉及一起贷款合同纠纷而冻结。陈某详细查看了相关证据,发现两份关键合同上的签名都不是自己的笔迹。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她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广陵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调取了陈某近期签名的平时样本,并详细调查了其前夫,确定两份证据上的签名“陈某”为其前夫冒签,遂出具鉴定意见。民行部门据此意见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经再审,法院判定陈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许伟华 杨阳 孔筱茹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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