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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江苏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
双十一购物要留心
优惠券不一定真优惠
  视觉中国供图

  组队、拉人、盖楼、凑单……最近你是不是在忙这些?双十一购物高峰即将来临,11月8日,江苏省消保委根据往年双十一期间投诉特点与难点,发布消费提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购物高峰也是交易纠纷高发期和物流高峰期,提醒大家理性消费。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岑

  促销花样多

  不一定是真优惠

  双十一期间,很多平台和商家推出“定金预售”“满减优惠”“红包补贴”“领券立减”“限额特惠”等五花八门的优惠和折扣方式。但是其中有可能存在“先涨后降”的套路,还有“虚构原价”等折扣猫腻。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提前关注商品价格,与平时的价格进行对比,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此外,优惠券能不能叠加使用,是不是有使用条件,也要仔细了解。不要掉进商家优惠陷阱,盲目“剁手”、过度囤货,产生非理性消费行为。

  此外,促销花样太多,很多消费者也感到“烦人”。对此,省消保委表示,套路和复杂的规则也在慢慢消磨大家对双十一购物节的兴趣,更多的消费者希望的是最直接的折扣、最明了的金额和最简单的购物乐趣。

  “定”“订”有区别

  预付定金要谨慎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商家选择预付定金,定金翻倍抵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定金翻倍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不退,订金可退”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

  所以建议消费者在预付定金前仔细阅读规则,确认购买需求后再支付。及时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未付款而遭受经济损失。在支付尾款时也要留意支付的金额是否与支付定金时承诺的优惠一致。

  仔细选择微商、代购

  检查过商品后再确认收货

  微信朋友圈、代购等“买买买”方式越来越兴盛,但目前监管制度与手段还不健全。另外对于一些小众、定制商品,商家会以先确认收货再制作发货为由要求消费者先“确认收货”,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此,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可以优先选择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好的第三方购物平台上的自营店或品牌旗舰店,不要图一时方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商品收到检查无误后才可“确认收货”,否则无法通过平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以防万一,大家要留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商家承诺内容、购物单据、订单信息等,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及时向12315、消保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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