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起,南通将实行《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提出了全过程监管、提供实体样板房、规范材料使用等8个方面具体措施,规范南通市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办法》共32条,核心内容是规范装修管理,保障成品住宅装修质量。其中,在全过程质量监管方面,《办法》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引入互动式监督,并推行工地开放日制度,要求成品住宅工程在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安排购房者上门参观,征集购房人对房屋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对于购房人能直观感受的样板房,《办法》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要求凡采取预售模式的成品住宅,必须在可售房源内设置交付实体样板房。样板房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布置。此外,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建设单位要向购房人展示交付实体样板房的成品内容标准和质量。样板房在最后一批实际交付日期30日后方可处理。
“这次出台的《办法》就是为了让购房人在购房时,能所见即所得。”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凌云飞介绍道,《办法》要求新建成品住宅在价格备案前,必须提供装修的材料清单,并且在预售前,要按设计文件和销售合同规定的材料、构配件以及施工工艺装修完成交付实体样板房。对装修标准不同的套型必须制作不同的样板房,供购房人参考。
“在成品住宅销售管理方面,《办法》要求,经图审合格的全装修施工图及材料清单必须在预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所用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级等内容。”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开亮表示,下一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制定相关细则和规范,全方位规范成品住宅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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