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常州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2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警大队湟里中队原警长许佳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
许佳在担任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案审大队民警期间,多次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请托,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案件、说情打招呼,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供帮助。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许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溧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胡梦昊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胡梦昊在担任溧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徇私枉法、纵容涉黑组织活动。胡梦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网站称,这两件典型案例表明,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提供庇护,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