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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隐私权与名誉权傻傻分不清
教师资格证考试这两题你做对了吗

  快报讯(记者 季雨)11月2日,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如期举行,在中学综合素质考试中,有两道选择题让广大考生头疼不已。隐私权与名誉权,不少考生傻傻分不清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两道选择题分别是:学校对严重违反校纪的张某处于留校察看处分,并将处分文件在校宣传栏公开,该校的行为涉嫌侵犯张某的何种权益?16岁的蒋某因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地电视台将蒋某接受审讯的清晰画面,在当地新闻节目中播出,电视台行为侵犯了蒋某的何种权益?考试结束后,培训机构纷纷公布了考试答案。“看了题目我就知道凉凉了”,不少考生表示。

  对于考生们的疑惑,现代快报记者找到了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保国,请她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隐私权、名誉权到底有什么区别?李保国表示,隐私权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生活领域不受他人非法披露、干涉、搅扰,以维护其生活安宁的权利。名誉权则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保有并维护其所获得的社会公正评价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隐私权的客体是他人不愿公开的私人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社会的客观评价。“侵害隐私权的主要表现为非法获得他人隐私并予以公开,而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表现是以侮辱、诽谤方式减损他人名誉。”李保国称,“从这两道选择题的题干中可以看出,学校是公开了处分文件,电视台是公开了审讯画面,并没有对个人的行为、品质进行点评,也没有对公众对其的看法进行引导,所以不涉及对名誉权的侵犯。所以这两道题的答案,应该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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