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泰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陈海峰介绍检察机关连续4年倾心打造的工作品牌“检润民企”。2018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逐步“由坐堂办案向主动监督转变、由面上治理向精准施策转变、由个案剖析向大数据分析转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全天候”检察服务保障。
张卫兵 贾健 毛晓华
由坐堂办案向主动监督转变
据悉,泰州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8年以来,共办理保护企业产权刑事犯罪案143件272人。泰兴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等3名村霸寻衅滋事案中,多次从案件定性、犯罪数额确定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查清3人十余年来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经提起公诉。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和执行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6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8件,对3名司法人员诉讼执行活动渎职犯罪立案侦查。
由面上治理向精准施策转变
检察机关运用多种方式开启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联络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在线检察服务,有计划分步骤走访回访市重点企业和涉案企业200余家,收集办理法治诉求百余条。
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姜堰区检察院办理某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严格遵循比例原则,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并考虑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集资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违法所得全部退清且有自首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由个案剖析向大数据分析转变
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深入研判涉民营企业法律、经济和社会风险,针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向企业、行业管理组织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帮助构建和完善各类制度,共提出检察建议11份。兴化市检察院通过走访一起合同诈骗罪被害单位,发现企业付款制度存在漏洞,遂提出检察建议完善风控机制,得到企业采纳。
结合办理的类案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题分析,供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决策参考,先后形成《全市民营企业刑事犯罪及检察服务保障工作调研报告》《78件“内鬼”侵害企业财产权案件警示民营企业存在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应加强防范》等专项分析报告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