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一片水稻田都是的!”近日,徐州沛县法院执行局10名执行干警赶到安国镇张庄村附近,申请执行人魏某指着面前的100多亩稻田向执行干警说道。
魏某与当地一家农业公司有多年业务往来,其一直向该公司供应饲料,合作一直很好。但自两年前开始,因农业公司效益下滑,拖欠的11万饲料款迟迟不能给付魏某,多次讨要未果后,魏某将该农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沛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农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魏某货款及利息1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农业公司拒不履行,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沛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查询农业公司的财产,发现除该公司租赁的办公场地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几次蹲守也没能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案件进展陷入困境。
“栾法官,我听说被执行人有100多亩的水稻,咱们能不能执行?”10月初,申请执行人魏某找到了案件承办法官,告知被执行人种植了百余亩水稻,申请强制执行。
得到线索后,执行局迅速调查取证,确认了水稻所属确实为该农业公司,并向该公司送达了查封水稻的裁定。承办法官将这一情况在执行会议上汇报后,院领导当即作出指示:迅速制定执行方案,尽快将水稻收割变卖,偿还本案标的。
经过统筹和安排,10余名执行干警同三台收割机、两台货车奔赴向被执行人水稻所在地。
当天下午,三辆收割机开始下田对水稻进行收割。后来,始终联系不上的经理和几名村民拦住了正在收割的车辆,声称收割的水稻是几名村民所有,并试图纠集公司人员阻扰继续执行。执行干警向村民和围观群众法律释明,被执行人因欠货款且长期未能履行,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100余亩水稻。“你们可以提出异议,这也是你们可以向法院主张的权益。但水稻不能错过了黄金收割期,否则对双方当事人甚至案外人,都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经过干警的耐心解释,几位村民最终认可了法院的工作,不再阻扰执行。随后的收割工作进行的很顺利,但100余亩的水稻一下午的时间不能全部收割完毕,眼看天色渐渐变暗,执行干警们只好先将收割并粗加工完的稻粒卸在货车里,拉到当地的粮谷加工厂进行称重和验粮并确定价格。
当晚8时,才将第一批70亩水稻收割完毕。次日一早,执行干警再次出动,将剩余的30余亩水稻全部收割。本次执行共收获稻粒93680斤。李伟豪 侯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