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要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纠正违规考试、违规排名、超前超标教学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符合教学规律的作业、考试、教育评价应继续坚持,并不断提高其针对性、有效性。
要在把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减下去的同时,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要开齐开足体育课、艺术课、劳动课、心理健康课、社会实践课等,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要规范执行上级要求,防止和纠正执行简单化、形式化、机械化现象,持续推进规范化办学。
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质量观,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和社会宣传等途径,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教育方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
对于督查整治中发生的偏差,要及时纠正,确保义务教育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