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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用好“随手拍”有前提

  现代快报昨日社评《公安部支持“随手拍”意义重大》讲得在理,“随手拍交通违法”是互联网时代社会共治的有益尝试,不仅传递出遵章守法的正能量,而且充分运用“人海战术”,让群众监督不再是空话,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用好“随手拍”,起码有三个前提:一者,“随手拍”要量化标准,既不能对违停、闯红灯等行为熟视无睹,也不可小题大做、兴师动众;二者,进行“随手拍”曝光也应尊重他人隐私,监督权的行使有其界限,任何一种监督形式的使用都必须置于法治框架内。三者,“随手拍”闯红灯、超速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拍摄者因为纠违自行违章,甚至酿成新的交通事故,则有违制度设计初衷了。

  总之,既要以奖励和保障举措激活公众手中的每一部手机,也要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给“随手拍”监督以权利界定和环境支持。

  江阴 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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