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示范区总体方案获批
据国务院网站消息,国务院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批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函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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