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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抢了130元,领刑3年罚千元

  安徽男子章某酒后在一超市买烟时,将打牌人放在牌桌上的1包开过封的小苏烟抢走,不久手持空啤酒瓶返回现场抢走了牌桌上的130元。10月2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章某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24岁的章某几年前来南通务工。今年1月1日下午4时许,章某酒后到一家超市买香烟,因其手机损坏无法扫码付款,便将正在该超市内打牌娱乐的被害人吴某放在牌桌上的1包开过封的小苏烟抢走。离开不久,章某再次来到该超市,手持空啤酒瓶走至牌桌前,将空啤酒瓶举起至肩膀高度,同时弯腰向前,用左手将陈某放在牌桌上的130元现金抢走。见章某拔脚欲溜,吴某忙大喊“别跑”。章某见状,用空啤酒瓶打向吴某,致其左臂肘部明显青肿。后章某逃离现场,并将啤酒瓶丢弃在超市门口。

  事发后,章某向民警投案,并将抢到的财物归还给受害人。归案后,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取得了被害人吴某、陈某的谅解。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阶段,章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南通中院终审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严君臣 顾建兵 马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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