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见习记者 周明)10月17日,高铁外放男要求叶璇道歉的事上了热搜,他承认自己有错,但认为叶璇侵权了。叶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律师。
前几天,演员叶璇在微博上曝光一男子乘坐高铁时手机开外放的视频,并认为在公共场合此举不妥。这则视频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与热议。之后,该男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他认为叶璇将视频发到网上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对自己的影响很大,儿女脸上也无光,希望叶璇删除视频,并公开赔礼道歉。
视频不打码就上传网络的行为是否侵权?采访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他认为男子在高铁上手机外放的行为,属于在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另外,从法律角度看,叶璇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为她未作商用,但未做打码处理有些欠妥。
是否侵犯了男子的隐私权?许辉认为,叶璇并未披露男子的家庭住址、姓名等个人信息,所以不构成侵犯隐私权。至于有没有侵犯男子的名誉权,许辉认为,叶璇只是将客观事实记录下来,并未做任何修饰,不存在诋毁的行为,所以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现代快报记者在叶璇的微博上看到,此前叶璇也曾曝光过有父亲满嘴酒气、孩子在旁哭闹不停的高铁乘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