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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怀疑租到了“甲醛房”
租客做公证维权

  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刘某是一名租客,他承租的房子是由某公司从房东处接手,对房间进行装修后对外出租。刘某住进来后一直觉得房间内气味刺鼻,且久久无法消散。在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他怀疑自己承租了“甲醛房”。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刘某决定委托鉴定机构对自己租住的房间进行空气质量检测。近日,刘某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申请对检测过程全程公证。

  公证员首先检查了刘某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只有合同是合法有效且已生效的情况下,他的承租行为才是合法承租。这次公证过程分为两天,第一天,公证员从进出租房门一刻起便要开始全程录像,记录进门时刻,到具体房间后要打开门窗进行通风,通风时间为20分钟。通完风后,公证员需要关闭并用封条封好所有门窗。

  第二天,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房间密闭24小时后即可进场进行检测。公证员从进门一刻便开始全程录像,待检测人员调试好装置后,公证员撕掉前一天所贴房间门上的封条(房间内窗户仍紧闭),同检测人员一同进入房间,在密闭环境里检测约20分钟。检测结束后即可打开门窗并收拾离场,所有公证环节结束。

  很快,公证员完成公证,刘某十分满意。(文中人物系化名)

  

  江苏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网址:http://www.njscgzc.cn

  鼓楼本部 中央路19号七楼 电话:83232607

  仙林分部 仙林街道学津路8号高创中心B座四楼 电话:83176336

  迈皋桥分部 和燕路258号 电话83170193

  江宁办证点 江宁区金箔路776号(综治中心大楼)216室 电话:19962003472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证点 北京西路28号 电话:1519594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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