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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这样的“醉驾新规”不够严谨

  读10月10日现代快报社评《小区内醉酒开车非醉驾?请三思》,浙江“小区内道路”的划分和在这样的道路上允许醉酒驾车的新规,有给酒驾和醉驾的行为“松绑”的遐想空间。特别是在与“上位法”有所冲突的情况下,这样的新规,更显不严谨。

  我家楼上的住户是个老板,几乎每晚必熏醉而归,他是说有请代驾,行至小区门口,不管喝了多少酒,都是自己开车进入小区,听着引擎的巨大轰鸣声和他的引吭高歌,总让人觉得非常不安,按照浙江的新规,他的这种酒后驾驶行为倒是合法了,真是“酒肉穿肠,福从天降”。小区里醉驾,出了事故,按新的解释又不算醉驾,交警该如何处理?这也增加了交警的工作难度,选择和判断怕是有N个组合。

  醉驾造成的恶果触目惊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已经深入人心, 小区、学校、停车场区域,人员密集车辆众多,醉驾的危险性更大,应更加注意安全才对。小区居民的生命权与道路行人生命权一样,也应该得到充分保障。酒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方向盘,这才是地方新规该传达的正确民意。南京 关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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