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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儿子换掉家里门锁,还用红漆喷上“凶宅”
无奈之下,88岁老母亲第三次申请人身保护令
  视觉中国 供图

  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不堪儿子韩某的一再骚扰和恐吓,88岁的张女士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10月7日,玄武法院公布了这一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在珠江路有一套房产,2011年经法院判决,这套房子归张女士和她的女儿所有。2017年,法院判决张女士的儿子韩某迁出这套房子,韩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来,张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3月将韩某迁出这套房子。

  在这以后的一年多,韩某经常以没地方住、没地方洗澡为由跟踪张女士,还强行回来洗澡、洗衣服。2019年2月至8月,韩某多次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换掉门锁,甚至在大门周边用红漆写上“凶宅”二字,还多次切断电源,砸坏玻璃窗。张女士为此多次报警,但韩某依旧我行我素。

  2019年3月、6月,张女士两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过法官调解,张女士两次撤回申请。可韩某不知悔改,多次翻窗入室造成破坏。无奈之下,今年9月,张女士第三次提出申请,玄武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并邀请了社区社工、社区民警、调解员旁听,以期调解结案,但韩某不予配合,调解未果。法院认为,韩某的行为致使耄耋老人张女士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张女士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应当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9月5日,玄武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韩某骚扰、跟踪、接触张女士。9月9日,韩某向法院申请复议。同日,法院下达复议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

  法院认为,韩某的行为已经对张女士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张女士多次报警均未能阻止韩某的行为。张女士已为耄耋老人,本应享受安稳的晚年生活,却因韩某的行为终日生活于恐惧之中。为使老人安享晚年,在对韩某教育无果后,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韩某骚扰、跟踪、接触张女士。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家庭暴力有向老年群体蔓延的趋势,但随着反家暴法的出台,老年人遭受家暴时拥有更多的保护渠道。在遭受家暴危险时,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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