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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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看看法院怎么判
结婚后妻子只在家住了两晚
男方起诉离婚:退彩礼

  女子结婚后只在男方家里住了两个晚上,便独自回到娘家,为此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9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女方要退还部分彩礼。

  2017年下半年,90后姑娘钱某与80后小伙周某经人介绍开始交往。恋爱期间,周某送给钱某价值2万多元的黄金手饰及11200元的礼金。2018年5月某日上午,周某又给了10万元彩礼,当天下午两人便到民政局领证结婚。同年6月10日两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次日一早钱某就独自回了娘家,长期不回来。两家人因钱某擅自回娘家以及周家怀疑钱某腹中胎儿是否亲生等发生纠纷。

  经调解,钱某跟周某回家住了一晚,之后又回到娘家,与周某一直分居。不久钱某自行打掉腹中胎儿。周某起诉离婚并要求钱某退还彩礼。钱某同意退还彩礼。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钱某仅在周某家居住两晚,婚后并没有共同生活,钱某先后给付价值约14万元的彩礼现金、金器等,数额偏高。周某根据钱某家要求送了彩礼,双方才登记结婚,钱某有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考虑到钱某曾怀孕又终止妊娠等情况,酌情由钱某返还部分彩礼,据此判决双方离婚且钱某返还周某礼金8万元。钱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讯员 吴新峰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严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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