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拟考虑修法
赋予地方更大立法空间
经过40年逐渐发展,地方立法的作用日益彰显。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适时考虑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的建议,赋予地方更大立法空间。
在日前举行的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提出,现有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过窄、空间不足,建议给地方更大的立法空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这一问题正在研究。
当前,除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外,只要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级人大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现行立法体制总体上适应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也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宪法法律给予省级人大立法权限的范围,具有很大的实践空间,但随着新情况新任务的增多,也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地方人大立法创造更能发挥作用的条件。这次会议还对省级人大重点立什么法提出指导意见,要求抓好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等五个方面立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