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9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宝就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今年底将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已于8月30日上线试运行,已经实现医用耗材招标系统、价格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和市属10家三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按要求11月底,实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2020年开始,完成药品监管系统并入,全面实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运行。
《实施意见》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实施最低价网上采购,即定点医疗机构按监管平台公布的医用耗材最低价格网上集中采购;二是实施价格谈判网上采购,即对“价格高、使用量大”的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组织南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与生产供应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定点医疗机构按谈判结果网上采购;三是实施带量网上采购,即选择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具有竞争性的高值医用耗材,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带量采购,联合议价,定点医疗机构按谈判结果网上采购;四是加强应急和备案采购管理,即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临床急需的医用耗材,三级医疗机构网下采购最高不超过上年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2%,其他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上年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1%;对应用新技术的医用耗材,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议价后,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备案网上采购。
《实施意见》还给出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时间点。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零差率”销售,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