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9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就问你怕不怕?邻居家蟒蛇跑了

  张某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爱好”,竟然将自己送上了法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张某是个不折不扣的动物爱好者,一次在社交软件上,他发现有人饲养蟒蛇,出于好奇,就主动联系了博主并购买了一条小蟒蛇,这一养就是几年,几十厘米长的小蟒蛇长成了一两米的大家伙。

  某日,张某因外出便将蟒蛇寄养在朋友家中,不料蟒蛇竟然“逃跑”了。吓坏了的朋友只能报警求助,周围邻居也都处于惶恐之中。幸好,民警及时将蟒蛇“捉拿归案”。经鉴定,该蟒蛇是1989年农业部1号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目前,该蟒蛇(活体)已送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承办法官介绍,喜爱不一定要拥有,也不是所有喜欢的小动物都可以成为被饲养的宠物,被法律明文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如长臂猿、蟒、四爪陆龟、中华秋沙鸭、猕猴、小熊猫等,都不能随意购买、运输、出售。张洁玲 何洁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