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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售楼处等临时建筑可“转正”

  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过去,建设单位拿地后,要开建临时建筑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大半年。售楼处等临时建筑建造精美,但最终都要拆除,有点浪费。9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今后建设单位拿地后,可以签署一份承诺书,即可开工建设临时建筑。同时,售楼处等临时建筑要保留,也可以通过简单程序转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处处长周振东介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近日,市规划资源局发布新局组建后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就是拿地即开工。

  新规对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了办理路径,即在符合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申报规划许可变更的方式,直接换取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据悉,临时建筑“转正”后可以用作物业办公用房、商业配套、小区会所、健身房等。原则上不能作为住宅、饭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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