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有请律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9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丈母娘让外孙跟她姓,闹得小两口离婚
一年只让男方看了一次孩子;“有请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证探视权
  吕金艳律师在为求助市民出主意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摄

  当初买房子男方父母出了一半的钱,现在男方想离婚不知房子该咋分;“强势”丈母娘让小外孙随她姓,闹得小两口离了婚,还不让男方探视孩子……9月1日,“有请律师”活动如期举行,不少市民带着生活中遇到的麻烦事前来咨询。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刘遥

  买房时父母出了一半钱,现在想离婚房子咋分?

  “我想来咨询下有关房产分割的事情。”活动日一早,市民赵先生就赶到了现场。经了解,今年50多岁的赵先生和妻子结婚20多年了,两人婚后没多久,感情就出了问题。“感情早就破裂了,但是那个时候孩子还小,舍不得,就一直没离婚。”赵先生说,婚后没多久,两人就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父母出资一半,剩下的钱我们夫妻俩一人一半,房子就写在我的名下。”

  转眼20多年过去了,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了,赵先生觉得应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便提出与妻子离婚。对此,妻子没有异议,但是在财产分割上,两人出现了分歧。“这房子按理说我父母出了一半的钱,她只出了四分之一,可是她现在要跟我平分这套房子。”赵先生说。

  据了解,当初只有几十万的房子,现在市值300多万,“她对我父母出钱这个事也认可,但是说这房子现在算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求一人一半。”赵先生说,“我就想咨询下,属于我父母的一半的房产,还能要回来吗?”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表示,虽然当初该房产赵先生的父母出资一半,但房子是在两人婚后购买的,对于父母出资也没有明确的约定,应当视为父母赠与,且夫妻俩各自也出了钱,虽然房子只写了赵先生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两人离婚,双方均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应当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让外孙随她姓,小夫妻离婚后还不让男方探视

  活动进行到一半,满脸愁容的胡女士来到现场。她告诉律师:“我有个弟弟,一年前判决离婚了,孩子归女方。当时说好了每月他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女方就是不让见面。我弟弟很气,有次报了警。民警去女方家里好说歹说,才把孩子领到派出所,让弟弟抱了几分钟。之后又不让见面了。孩子今年才两岁,这么小就不让见,请问律师,我弟弟该怎么办啊?”

  胡女士介绍称,她的弟弟小胡和前弟媳小林一开始感情很好,从结婚到怀孕,没出过什么大问题。可就在小侄子出生后,矛盾出现了。“小胡的丈母娘林某十分强势,弟媳就是跟她姓的。一开始林某还没有表现出来,可等小侄子刚出生,她突然提要求,让我爸妈把家里的两套房子全转到小胡和小林名下,不然孩子就姓‘林’,”胡女士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爸妈没有不同意,觉得万事好商量,已经准备把大套房子赠给小两口。至于姓名的事,也可以商量,但总归要有时间考虑吧?没想到弟媳妇小林有天偷偷把我弟弟的身份证带上,一个人跑去派出所给孩子上了户口,姓填的是林,从此两家就闹翻了。”

  去年,法院判决离婚。当时还不到一岁的孩子判给了小林,小胡每月要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可据胡女士介绍,一年来,小胡就在报警那天见过一次孩子,此外都是被拒之门外。据胡女士称,小胡早就准备好了每个月的抚养费,可一直没有给,原因是女方彻底失联了,电话不接、门也不让进,连银行卡账号女方都没有提供。胡女士见弟弟拿对方毫无办法,很是着急,于是来到咨询现场,想问问律师有没有解决办法。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称,小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执行法官去做工作,保证他的探视权。(文中人除律师外,均系化姓、化名)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本周日(9月8日)9:30-11:30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7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上“有请律师”平台

  律师费八五折优惠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平台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问。在工作日9:30~17:00,我们承诺,律师会尽快给你答复。

  2.律师费享受八五折优惠

  为了回馈快报读者,凡是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享八五折优惠。现代快报将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全程跟踪与监督。

  

  参与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060

  2.关注“有请律师”微信订阅号,跟我们互动。(请扫二维码)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