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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有了二维码
扫码就可缴罚款
  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有了“二维码”,扫码即可缴罚款 通讯员 供图

  交通违法现场罚款可不用去银行缴款了,手机扫一扫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即可完成支付——8月28日起,镇江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服务新举措: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缴纳罚款,开通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扫码便捷缴款新渠道。

  以往,收到民警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要在15日内前往指定银行的营业网点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罚款缴纳,如果延误缴纳罚款,还会产生滞纳金。现在,交警对违法当事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了缴款二维码,当事人只需用手机扫一扫,便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支付。

  据交警部门介绍,扫码缴纳罚款既包括交警在现场处理的简易程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也包括电子警察抓拍等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罚款等,违法行为人在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印出处罚决定书后,也可通过决定书上的缴款二维码扫码支付。

  交警部门提醒,交警在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一般在几分钟(最多10分钟)后,就可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联云闪付中的任一种,通过“收付款→扫一扫”,在线缴纳罚款。如查询缴款情况,一般在扫码支付缴纳罚款成功30分钟后,可通过原缴款方式,再次扫描二维码,查询缴款处理结果情况。此外,超过15天未缴纳罚款的,扫码支付将自动计算滞纳金,一并罚缴。余长保 纪军 林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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