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2017年至今,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认虚假诉讼、虚假陈述并作出惩处的案件21件,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两件、罚款18件、训诫1件。罚款的18件案件中,移送公安侦查1件,罚款金额共计522000元,目前已缴付到位432000元,其余已移送执行。
“诚信诉讼是每个当事人都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吴某娜、吴某庭为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法庭上肆意颠倒事实、编排证据,不仅是对法庭的侮辱,更是对国家法治尊严的践踏。此种风气,绝不助长,此类劣行,应予严惩”。这是今年7月无锡梁溪法院因当事人虚假陈述作出的一份处罚决定书上的原话。
该案是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吴某娜诉称其在2006年用父母的房票购买了一套经适房,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现要求房屋归其所有。为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她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自己和蔡某的民事调解书,证明自己曾借款15万元购买涉案房屋。
法院调查发现,吴某庭是吴某娜父亲,在此前借款纠纷中是吴某娜的委托代理人,借款人蔡某是吴某娜的前公公。吴某庭和吴某娜两人在案件中均多次陈述,借款是用于筹办婚礼,涉案房屋是吴某娜父母出资购买。
法院认为,吴某娜父女在先后两次诉讼中分别作出截然不同的事实陈述,且提供相关证据,显然有虚假陈述和虚假证据。最后,法院对吴某娜和吴某庭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
梁溪法院新闻发言人邹岩表示,虚假诉讼、虚假陈述多发生在涉财型案件中,在该院惩处的21起案件中,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就有14件。夏倩 朱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