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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禁行!绕城高速内拟向高排放机动车说不

  8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起草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南京拟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绕城高速公路G2503(不含本道路)合围区域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稿提及的“高排放机动车”是指,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根据意见稿,如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高排放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较当时,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有所变化,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由G2501改变为G2503。而在去年,南京市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对高污染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当时限行区域主要是中山陵园风景区内。相比之下,此次意见稿,不仅限行区域有变化,并且限行对象也有增加。比如,增加了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此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于2019年9月1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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