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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这四类人群可办理异地就医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方式

  在异地就医将更加方便快捷!近日,常州市人社部门发布异地就医指南。根据相关政策,异地就医覆盖四类人群,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结算方式。

  

  常人社 李赛倩 刘国庆

  政策覆盖四类人群

  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据介绍,政策覆盖四类人群,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异地已纳入联网结算名单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江苏省内定点机构可以支持门诊、住院直接结算,江苏省外定点机构可以支持住院直接结算,长三角定点机构(目前是上海)支持门诊、住院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按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与在常州本地刷卡就医待遇一致。异地转诊人员在就医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参保地市外转院的相关规定支付。参保人员持卡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以下简称“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规定。

  参保人员在长三角地区(上海市)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的基本门诊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

  市民如何办理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要“先办理备案、再选择就医地区、后持卡就医”。参保人员可向各统筹区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异地居住、安置、工作备案就医地选定后六个月之内不予变更。

  参保人员需转市外进一步诊治的,经具有市外转院转诊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将信息反馈至经办机构完成备案,备案自开始日期起六个月内有效。

  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后,就医地社保能自动接收联网结算人员信息的,参保人员可持省社会保障卡到就医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就医地不能自动接收联网结算人员信息的,参保人员先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信息加载后,再到就医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一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单位的使用功能予以自动封锁(市内跨区域就医及异地转诊人员除外)。

  备案、报销等具体需要哪些相关材料,可电话咨询0519-12333,也可关注“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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