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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本月起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

  本月起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为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文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新政,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

  据介绍,对2018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包括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在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等。

  企业提出稳岗返还申请后,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及时拨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不得同时享受。稳岗返还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常人社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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