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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虐童”事件频发,司法保护必须强有力

  越来越形成共识的,是这样一种思路:必须依法保护好我们的孩子,让他们在法律的守护下,远离暴力和阴影

  昨天有三起“虐童”事件令人关注。

  现代快报报道:最近,有人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溧阳一名不满三周岁的男童疑遭生父和后妈虐打,受伤严重,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多家媒体报道,在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网络上热传“南阳市唐河县凯璟国际南门虐童事件”视频,引发热议。民警经调查得知,视频中的女孩系9岁的相某某,当天因琐事与其父母发生矛盾,其父亲相某和周某采取捆绑等不正当的手段教育、恐吓相某某;8月3日,常州张女士8岁的儿子在当地一家游泳馆上私教课时,被教练拎起来连续多次往泳池中猛摔。

  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全方位的保护,哪一个领域与环节存在问题,都不能接受。通观这些事件,不难发现一个隐忧:相对于“机构虐童”事件的渐趋少见,个体虐童事件还没有得到明显的遏制。尤其是来自家庭内部的伤害,越发考验着整个社会的“干预”智慧。半年多前,发生在深圳的出租房内,父母残酷殴打七八岁女儿的镜头,引发全民谴责。

  对此,越来越形成共识的,是这样一种思路:必须依法保护好我们的孩子,让他们在法律的守护下,远离暴力和阴影。

  当下,引导人们走出打骂儿女是“家务事”“为你好”的思维误区,仍然是艰巨的任务。因为在一些为人父母者的脑海里,“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一些网红式育儿经,居然还在“以身作则”地向公众灌输这些糟粕、“示范”着这一教育方式的“成功”。在这种情况下,用法律特别是刑罚手段管住“拳头”,是对错误教育观的最好“引导”。而只有依法打出重拳,让那些施暴者感到“疼痛”,才能让人们真正认识到施暴之恶,才能逼迫打骂成性者管好自己。

  我们看到,前述三起事件,均有警方介入调查——因涉嫌虐待儿童及故意伤害罪,2岁男童生父及后妈均已被溧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唐河当地民警对女孩做了心理辅导,并对父母批评教育;8月5日,常州市天宁警方就游泳池“摔童事件”回复称,针对网上反映的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把2岁多的孩子毒打成这样,固然是丧失人性的举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做家长的法盲程度。唯有依法给以最严厉的惩罚,才能和“最残暴”相匹配。对于那些哭喊着的孩子而言,司法保护应该更有力、更到位——这也包括了法律的逐步完善。

  司法保护未成年人越来越得力,是法治进步的应有之义。那种“批评教育”就了事的“折中”方式,已经不符合现实要求。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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